第一,参与[阳光留学]的中介机构都是经过教育中介工委审核通过并接受全程服务监督的社会信誉良好的机构,避免非正规中介和中介服务中的欺骗行为的发生。
第二,[阳光留学]提供正规留学项目,相关机构不得以计划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误导学生和家长,避免回国学历认证困难。
第三,[阳光留学]从培训收费和中介收费上体现优惠服务,为学生和家长节省了大额资金;同时,为学生提供优质培训、行前教育服务和大学学习生活环境,真正提高学生的外语运用能力和适应留学生活的能力,避免学生误入为应试而培训的歧途。
第四,境外服务联络处按照全国阳光留学综合服务办公室制定的工作规程提供服务,在国家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指导和支持下,为自费留学生提供留学服务,保障了留学生的学习生活安全和信息沟通。
第五,[阳光留学]建立起一整套监督监管机制,创办阳光留学专门服务网站,构建留学服务资源平台,保障留学生享受“一卡在手、全程服务”。
第六,教育中介工委运用行业组织市场定价的机制优势对外谈判,维护留学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和持卡学生的利益。
第七,[阳光留学]运用市场机制为持卡留学生提供航空、金融和保险上的优惠、优质服务,保障留学生利益最大化。
第八,[阳光留学]对持卡留学生的学习、学历、学位的获得进行过程指导和监督,为国家学位认证机构提供信誉保证,协助持卡生回国顺利获得学历学位认证。
第九,[阳光留学]为持卡生提供回国就业信息和人才交流平台,使留学生发挥所学与所长,同公派留学生一样为国家人才强国战略服务。